信访工作制度
时间:2015-03-19 10:57 来源: 发布人:admin 浏览:
一、医院领导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。
二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,原则上每半月一次。
三、各科室对群众的来信、来访有专人负责,逐件进行登记(登记内容包括来信、来访人的姓名、单位或住址,反映的主要问题、要求及处理结果等) 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 ,以备查考。
四、对群众来信、来访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和处理,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。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,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。
五、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,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党办、院办对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催办
六、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,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