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监督制度
时间:2015-03-19 11:10 来源: 发布人:admin 浏览:
一、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, 并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二、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,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。
三、不定期向患者发放“征求意见卡 ,进行满意度调查。
四、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,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,征求意见。
五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:
1、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、 姓名和编号、科室、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;
2、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;
3、公开主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、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,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;
4、对出院患者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;
5、公开专家门诊姓名、职称、专科、时间等。
6、公开检查和手术时间的安排。
7、公开张贴致患者及家属的公开信,阐明医院服务宗旨,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