丘北县中医医院依法治理管理规定
时间:2015-03-18 14:10 来源: 发布人:admin 浏览:
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,推进依法治院进程,实现我院“十二五”规划制定的宏伟目标,特制定我院依法治理管理规定:
一、成立依法治院普法领导小组,党支部书记挂帅,主管副院长具体抓,办公室为常设机构,认真落实普法计划。
二、建立以主管副院长和全体党员干部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,深入学习宣传与医院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如: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。
三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,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,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,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院这一重大方略。
四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,中心组学法制度、职工学法制度等相关制度。
五、落实普法责任,务必做到人人参与学法,做到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,全院干部职工至少参加普法考试1次。
六、开辟法制宣传栏 ,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,每季度在院宣传橱窗进行法制宣传不少于一期。
八、坚持依法行医,职工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,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或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九、落实普法经费,按要求增订各种相关学习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