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长行政查房制度
时间:2015-03-19 10:55 来源: 发布人:admin 浏览:
一、由院办室安排,具体组织实施,查房前一天通知到个人和有关科室。
二、时间:每月一次,基本固定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上午。
三、参加人员:一般由院长、业务副院长、院办室、医务科长、护理部主任、质管科、防??瞥?、设备科长等人参加,院办室作好查房记录。
四、每次查房轮流选择1——3个病区(科室),选择解决1——3个较为突出问题。
五、查房重点内容:
1、危、重病人抢救治疗情况;
2、检查三级医疗查房执行情况和查房质量;
3、医疗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;
4、病历及其他医务文书书写质量;
5、新技术、新项目、科研项目和预防、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;
6、进修、实习人员教学工作情况;
7、主要医疗仪器设备应用及管理情况。